20日起非居民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
时间:2009-11-20 09:20 来源:中国天气网 编辑:天气网
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将全国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人民币2.8分。此次调整暂不涉及居民电价。不过,国家发改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的改革方案。
为理顺电价关系,促进节能减排,进一步推进电价改革,国家发改委近日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出台电价调整方案。
这次电价调整包括:上网电价有升有降,陕西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浙江等7个省(区、市)适当下调。统筹解决去年8月20日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适当疏导脱硫电价矛盾。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指出,这次调整电价的同时,对销售电价结构做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加快了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工商业用电同价的步伐,并按照公平负担的原则,适当调整了电压等级之间的差价。
此次电价调整暂不涉及居民电价。不过,国家发改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
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具体何时实施,如何实施,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此次电价调整方案的出台,有利于理顺电价关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创造了条件。
名词解释
阶梯式电价
“阶梯式电价”全名为“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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