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水灾背后的环保人祸
7月9日起,阜阳市颍上县耿棚镇灵台湖周围4个村的3万人被大水围困,800多人生活在孤岛上。水灾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除了给受灾严重的群众一次次送去面粉、蔬菜,组织党员干部不间断地查看灾情外,还派去医疗队给灾民免费看病送药。
这是近期发生在中国汛期水灾现场的感人一幕。这样的场景伴随着中国入夏以来的洪水,特别是淮河流域53年来未遇的特大洪水在不断上演着。大雨,暴雨,大暴雨——6月29日以来,淮河流域地区大面积、高强度的降水,使淮河遭遇仅次于195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蒙洼蓄洪,姜唐湖蓄洪,邱家湖蓄洪……安徽启用8个行蓄洪区,防汛抗洪。
此前,今年6月4日以来,福建省中北部地区持续强降雨,持续强降雨也造成闽江主要支流建溪发生了约50年一遇的洪水,闽江富屯溪发生了约15年一遇的洪水,闽江干流发生30年一遇的洪水,霍童溪发生50年一遇的洪水。
有关业内观察家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尽管通过科学防洪,我国在汛期因灾死亡人数在大幅下降,但灾害背后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恶化问题则更令人痛心。
如果说因为自然环境变化造成的洪水、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是“天灾”的话,那么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江河湖海污染、大气排放、生物食物链断裂等环境恶化问题就是“人祸”。
其实,自然灾害的“人祸”因素已经在国外得到了印证。环境法律专家认为,去年初爆发的印度尼西亚任抹县水灾不是天灾,而是生态灾难,是环境保护管理不善的后果。
据统计,在面积1300万公顷的爪哇岛,居住着1.3亿人口,而森林面积只有190万公顷。更糟糕的是,近年来,许多森林被猖狂盗伐,又没有重新植林,因此水土流失严重,发生塌方和其他周期性灾难的频率倍增。
而目前,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面临着七大挑战,包括发展模式、能源结构、能源技术自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农业、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等。特别是由于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干旱、荒漠化、水土流失、湿地退化等仍相当严重,于是形成水灾的“人祸”因素也逐渐变大。
为此,我国将采取一系列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从而在应对自然灾害等“天灾”时考虑到如何避免“人祸”。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部署节能减排任务,并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4月27日召开了“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6月3日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6月4日出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7月9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进一步把节能减排放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加以认识和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
曾经在孤岛上生活过的800多名灵台湖村民面临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现实。有关业内人士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这样的现实在提醒着当地的政府决策者:避免下一次“天灾”的最好办法是防止“人祸”的发生。因此,在进行灾后重建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环保因素,不能因为要加快经济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忽略了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在选择企业和项目的过程中要认真甄别,从而减小“人祸”对“天灾”的影响。(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