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鄂伦春博物馆:
简介 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东与东北接黑龙江省,南连兴安盟,北和西北以额尔古纳河(有90千米陆界)与俄罗斯为界,西与西南同蒙古国接壤,国境线总长1700.82千米。面积25万平方千米。1990年人口255.18万。辖海拉尔市、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陈巴尔虎旗、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阿荣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6市、4旗、3自治旗。盟人民政府驻海拉尔市。公元前209年,为左贤王庭辖地。至隋唐,先后为鲜卑拓跋部、室韦等部落呼伦贝尔大草原。驻地。辽金时期,分别由东北路招讨司和乌古敌烈统军司辖。清康熙三十年(1691)设布特哈八旗。1945年建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时,呼伦贝尔地区分属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兴安3个盟。1950年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合并为呼纳盟。1953年兴安盟并入,并改称呼伦贝尔盟。1969年呼盟的大部分划归黑龙江省。1979年复归内蒙古自治区,并恢复原建制。1980年7月,恢复兴安盟建制,呼盟恢复1954年4月前的区划。
2001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撤销海拉尔市设立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市辖原呼伦贝尔盟的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族、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和新设立的海拉尔区;代自治区人民政府管辖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和根河市。历史沿革 呼伦贝尔盟以呼伦、贝尔两湖名称合并命名。其所辖区域西部,中华民国前期为黑龙江省下设之呼伦道;东部属黑龙江省龙江道。东北沦陷时期,被划为兴安北分省和兴安东分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5月,设置内蒙古自治区。1949年设立呼纳盟,隶属内蒙古自治区管呼伦贝尔盟辖。1954年5月,由呼纳盟和兴安盟合并设立呼伦贝尔盟,共辖3市、13旗、1县。盟人民政府驻海拉尔市。1958年6月,改为盟公署,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1967年12月,盟公署被盟革命委员会所取代。1969年7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所属的呼伦贝尔盟(突泉县、科尔沁右翼中旗除外)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共2市、12县,即: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扎赉特旗、阿荣旗、布特哈旗、喜桂图旗、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左旗、额尔古纳右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1970年4月,将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197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恢复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7月的原行政区划,将呼伦贝尔盟及大兴安岭地呼伦贝尔盟区的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从7月1日起正式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80年7月,恢复兴安盟建制,呼盟恢复1954年4月前的区划。2001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撤销海拉尔市设立海拉尔区。区划 2005年,呼伦贝尔市辖1个市辖区、4个旗、3个自治旗,代管5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