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沈家本故居:
人物简介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淳,别号寄簃,汉族,吴兴(今浙江湖州)人。父丙莹,进士沈家本像[1],曾任刑部郎中、贵州安顺府知府。清同治元年(1862)举人,任直隶(今北京市)、陕西司主稿,受刑部尚书潘文勤赏识。光绪九年(1883) 进士,任奉天(今沈阳市)司正主编,兼秋审处坐办、律例馆帮办,后又升为协理、管理等。十九年,出任天津知府。任间宽严结合,恩威并施,深得百姓赞许。调任保定知府后,在处理一外国教堂被过境军士毁坏事件中,按法据理力争,处理妥善。后升任通永道,山西按察使。未及行,外国教士为报争地索款未成之恨,诬沈私通义和团,遭朝廷搜查,终因查无实据而未获罪。二十七年起,历任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并兼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等职。宣统二年(1910) 兼任资政院副总裁。次年,任法部右侍郎。专治法学,曾收集我国古代法律资料整理和考订。又奉命主持修订法律,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用修订的《大清现行刑律》取代《大清刑律》,并研究和参照国外刑律,制订《大清新刑律》,对刑法作了改革。著有《历代刑官考》、《历代刑法考》、《汉律摭遗》、《明律目笺》、《文字狱》、《刑案汇览》、《读律校勘记》,另有《古今官名异同考》等。后人编有《沈寄簃先生遗书》、《枕碧楼丛书》传世。《沈寄簃先生遗书》少年时代的沈家本,“好深湛之思”,研究《周官》多所创获。《周官》亦称《周礼》或《周官经》,是一部周王室官制和战国时各国制度的汇编,由于是添附儒家政治理想增减排比而成,被列为儒家经典之一,成为历代经学家研究的主要对象。沈家本年少志高,并没有因循沿袭前人繁复的研究方法,而是抱着存疑求真的治学精神独立探索。他的开手之作《周官书名考古偶纂》就旨在纠正明代万历朝进士郎兆玉所撰《周官古文奇字》中的错误。完稿之时,沈家本年仅19岁。1864年 由于父亲被弹劾去官回乡,沈家本援例到刑部任郎中,开始学法律。然而,沈家本并未因少年入仁而志得意满,由于还没有取得科举功名,他对到刑部为官不堪满意。他这时的诗句:“自怜卜式功名薄,望断蓬瀛青琐闱”就带有几份感伤情绪。
沈家本幼习儒家经典,尤精于经学和文字学,继承了我国学术传统中宝贵的考据方法和求实精神。著有《诸史琐言》;《古书目四种》等十余种经史考据著作,成就斐然。他从训诂入手,考辨文献,引经据典,追本溯源,这于他在学术上有所创获颇多助益,但对他写出中式的八股文章却无多大帮助。因而,他的科举之途并不顺利。1865年 沈家本回浙江“扶病入场”,乡试中举。此后,他多次参加礼部会试都没有考中进士。清朝的进身之路,一是科举,二是捐纳。捐纳,沈家本既不屑为也无钱为。为了得到更好的施展才华的机会,他只能走科举一途。八股牵制了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使他的心情极端压抑。科举的弊端及其带给读书人的痛苦由此而深深印入他的脑海中。1897年 他主持保定郡试,身份虽然变了,可是对科举制度的批评态度却一以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