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
沧州简介 沧州既是一个地理名称,又是一个行政区划名词,它可能指河北省包括任丘、黄骅、孟村等县市的沧州市,也可能指沧州市的沧州市市辖区。地理交通 京沪(北京-上海)铁路、朔黄(朔州-黄骅港)铁路和京沪(北京-上海)高速公路、石黄(石家庄-黄骅)高速公路、津汕(天津—汕尾)高速公路、东部沿海高速在沧州交汇。京九(北京-九龙)铁路、朔黄(朔州-黄骅港)铁路在该市肃宁县交汇,并建有编组站。国家“九五”重点工程黄骅港和朔黄(朔州-黄骅港)铁路的建成,沧州成为西煤东运新通道的出海口和冀中南、鲁西北以及晋陕和内蒙古等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区位优势日趋明显。气候环境 沧州全境地处欧亚大陆东部,中纬度地带,年平均干燥度1.2-1.5,大陆度63.8-66.0,大陆性气候很显著。沧州的气候概况是:四季分明,温度适中,光照充足,雨热同季,降水集中,灾害性天气常有发生,春旱、夏涝、秋爽、冬干。历史沿革 沧州因濒临渤海而得名。沧州部分地区在上古时期属幽州和兖州,西周时属青州,春秋、战国时代为燕、齐、晋、赵等国地,秦朝时属巨鹿郡和洛北郡,汉代属冀州和幽州,三国时属魏国,南北朝时属北魏的瀛州和冀州,公元517年(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设立沧州,辖浮阳、乐陵和安德等三郡,隋初废浮阳郡,后分属河间郡、渤海郡和平原郡,公元627年(唐朝贞观元年)属河北道,宋代属河北东路河间府,元代属中书省河间路,明代属北直隶省河间府,清代属直隶省河间府,部分县属天津府,中华民国初属直隶省渤海道、津海道,1928年废道府制,改属河北省。抗日战争时期,属中共晋察冀边区冀中、津南行署和山东渤海区行署辖。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设沧县专区,专署驻沧县镇,辖11个县。1958年6月,天津市归属河北省后,沧县专区与天津专区合并,称天津专区,专署驻天津市,同年9月沧县镇改设沧州市(县级),随后撤消并入沧县。 1959年初撤天津专区并入天津市。1961年6月1日,恢复沧州专区,并恢复沧州市(县级),专署驻沧州市。1967年12月,沧州专区改称沧州地区。 1983年12月,沧州市改为河北省直辖市,行署和市政府同驻沧州市。1993年7月,地、市合并,成立沧州市,市政府驻运河区。行政区划 沧州市设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3个区,辖泊头市、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4个市,沧县、青县、东光县、海兴县、盐山县、肃宁县、南皮县、吴桥县、献县和孟村回族自治县10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