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阁:
简介 1975年,根据驻马店地委发[1975]21号文批复,高庄人民公社撤销,其辖区划归韩庄、刘阁、顺河人民公社,刘阁人民公社建立,赋予行政管理职能。1980年7月,根据驻马地区行署驻政文[1980]38号文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0]43号文《关于驻马店镇压缩郊区人民公社批复》将刘阁人公社划归确山县。
1983年12月,根据中共确山县委确发[1983]102号文通知精神,刘阁公社党委改称刘阁党委,刘阁公社改称刘阁乡人民政府。1984年和1987年4月刘阁乡第三、第四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