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林乡:
简介 鸡林朝鲜族乡隶属鸡东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穆棱河南岸,西临鸡东镇。乡政府驻地距县城6公里。鸡林乡名源于驻地鸡林村名。因地居鸡冠山附近,又是一片林地,故称“鸡林”。鸡林一带,中华民国时期,由延吉和朝鲜等地流入的朝鲜难民垦殖,成为朝鲜族聚居的地方,属密山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41年9月,划归鸡宁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建立人民政权,设置鸡林村。1949年7月鸡宁县改为鸡西县后,设置鸡林区,1950年7月改为第六区。1953年建立区级鸡林朝鲜民族自治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鸡林朝鲜族乡。1957年1月,划归密山县管辖。1958年1月,将前进乡并入鸡林乡,同年8月改称鸡林人民公社。1965年1月,正式划归鸡东县管辖。1983年9月,进行政社分开试点,撤销鸡林公社,设置鸡林朝鲜族乡。地理与建设 鸡林乡辖境属穆棱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是盛产水稻的“鱼米之乡”。乡办工业有造纸、农机、制砖厂和煤矿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2102万元。全乡共辖鸡林、东兴、进兴、东林、团结、永光、前进、东光、东明、学模等10个村。
乡办企业有造纸厂、煤矿、砖厂和综合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