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镇:
1、江西省广丰县永丰镇 永丰镇历为县治,为广丰县人民政府驻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驻镇单位有:县级党政军机关,上级条管驻县单位,县直属机关、团体,公、民办中小学校,公、民营集团、公司、厂矿、企业等共288个。镇郊农村为县城蔬菜生产主要基地。镇内历来为工商贸易中心。2000年全镇财政收入878万元。1995年,被评为全省100个基本达标小康乡镇之一,名列全省第32位。北门村被评为上饶地区小康示范村之一。1997年,被评为江西省卫生县城。2000年,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
古永丰镇于唐武德四年(621)建镇。唐乾元元年(758)建永丰县。唐元和七年(812),撤永丰县入上饶县,复为镇。宋熙宁七年(1074)复县。建县后所称县城和民国时期以后所称的永丰镇范围大致相同。民国时期,县城区域面积约0.64平方公里。民国二十七年(1938)始设镇,分关西、北里两镇。民国三十一年合并称永丰镇,其辖区除县城外,还包括县城附近的巷村、小坝头、麦田畈、老桥头、石磨岭,连隔河的水南(南屏村)也在其内。民国三十八年解放前夕,全镇辖20个保,268甲。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5月20日县人民政府成立,当时永丰镇属城厢区。1951年为县直属镇(区级),辖镇内各街和南屏乡(水南)。1954年南屏乡从永丰镇析出。1958年成立永丰镇人民公社。1981年撤社改镇,镇区面积1.04平方公里。永丰镇位于丰溪中游,县境中偏西部,东连排山镇,与塘墀乡隔丰溪为邻,南接大石乡,西毗洋口镇,北与下溪镇接壤,东北靠吴村镇。1993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城北乡,将其区域和大石乡的南屏村划归永丰镇,总面积17.74平方公里。2001年11月,西坛乡撤销,其区域划入,还有原河北镇的源溪、湖头、塘溪3个行政村同时划入,全镇总面积扩大到47.3平方公里,县(镇)驻地距上饶市政府驻地信州区23公里,距省会南昌27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