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
基本概述 明水县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明水县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地处黑龙江省中南部,通肯河流明水县域,东部属小兴安岭余脉丘陵地带,西部属松嫩平原腹地,东与海伦接壤,西与林甸毗邻,南靠青岗,北依拜泉,幅员面积2400平方公里,人口34万。全县耕地面积163万亩,草原70万亩,林地54万亩。气候特点是四季交替明显,年平均日照2824小时,年平均降水量476.9毫米,宜农、宜林、宜牧,素有“一林、二草、七分田”之说。202国道(哈黑一级公路)贯穿全境,与明海、明三、明沈三条二级国路构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是哈尔滨市以北的重要商品集散地。县城距绥化行政公署所在地绥化市153公里,距省会哈尔滨市182公里,距首都北京1570公里。
明水县版图呈长方形,东西长86公里南北宽31.6公里。土地面积2313平方公里,折34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613亩;林地423亩,草原72万亩,水面1万亩,其它占地69万亩。行政区划 明水县辖5个镇、7个乡:明水镇、兴仁镇、永兴镇、崇德镇、通达镇、双兴乡、永久乡、树人乡、光荣乡、繁荣乡、通泉乡、育林乡。还有:县联社马场、国营林场、明水种畜场、育林畜牧场、国营第一良种场、国营第二良种场、国营第三良种场。历史沿革 明水县,1923年设治时,以拟划区域境内有明水泉子(今青冈县境内),定名为“明水 ”。清末,分属拜泉、青冈两县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23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拜泉之兴隆镇,为克山、安明水县达、拜泉各署往返孔道,……亟应建治设官,俾资治理。兹定名为明水设治局”。设治员于同年12月15日抵兴隆镇“莅局视事”,启用关防。隶属绥兰道。1929年1月,将明水设治局改升明水县,列三等县。县址第一区(原兴隆镇)。明水县知县于1月25日启用“明水县印”,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 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38年将县城改为明水街。1939年6月,改隶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黑嫩联合省分开后,隶属黑龙江省。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5年6月,隶属绥化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