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河乡:
洪河乡隶属肇东市管辖。位于市境西部,西邻肇州县。乡政府驻地距市区42公里。原属肇东县管辖。东北沦陷后期,设洪河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第四区,后改洪河区。1948年秋,改隶第四区。1956年3月,分设永胜、八井两个乡。1958年9月,将两个乡合并成立永胜人民公社。1981年5月地名普查时,因与本地区公社重名,改为洪河公社。1984年4月,改为洪河乡。
洪河乡位于肇东市西北部,共有9个行政村,58个自然屯,6165户,25630口人;耕地170627万亩,林地1.4万亩,草原6600亩;各类农用拖拉机1.360台,机电井286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