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
概况 农场总控制面积22万亩,是以农业、林业、畜牧业、旅游业为主的小型国有农场。至2007年未,耕地5.88万亩、森林面积13万亩,水域0.6万亩,交通用地0.1万亩,居民区0.1万亩;居民724户,总人口数2681人,职工887人,6个少数民族包括满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白族、苗族等62人,占总人口数的2.3%。农场下辖一个管理区、一个林业公司、一个制砖厂、一个冷冻厂;农场有职工医院、子弟学校及农垦工商、交通、土地、公安、法庭、司法等政府职能部门,人民邮政、电信在农场设有办事机构;农场党委下设8个党支部,党员总数191人。
农场属于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600毫米左右,无霜期115—120天,年积温2300—2500摄氏度,属黑龙江省第三积温带上限。农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风光秀美。流经境内的有柳河、靠山河、红毛碱厂河三条主要河流,纵横南北。林相优良的天然次生林,盛产山杨、白桦、黑桦、黄菠萝、水曲柳、胡桃楸等珍贵用材树种;植物资源有百余种,蜜源植物如椴树、胡枝子等,药用植物如刺五加、五味子、党参、黄芩、柴胡、龙胆等约二百多种,食用类植物真菌类黄蘑、花脸蘑、草蘑、蕨菜及黄花菜等分布较多,还有山梨、野葡萄、山丁子、榛子等经济树种。森林内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有鹿、熊、獐子、野猪、狍子、狐狸等大中型动物,以及珍贵的飞龙、山鸡、林蛙等。历史沿革 农场自1960年建场至今,农场历经五次的隶属变迁,分别是省委“五·七”干校、农垦哈尔滨管局、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农垦绥化管(分)局五个时期。垦荒创业时期(1960—1968年) ——农场从开荒建点到初具规模的阶段。1960年初,为了缓解省委机关副食供应的紧张状况,同时也为了给机关干部下放劳动提供场所,省委执行中央的批示,提出自已动手开荒建场,并派人现地踏查,将开荒场址设在柳河,又经省委和林业部批准,从田升林业局(现双丰林业局)和庆安县林业局划出22万亩林地进行经营管理——就是依托这块资源成立了黑龙江省委机关柳河农场。从1960年10月9日第一批9人走进柳河踏荒开始,随即陆续涌入大批人员,成立了农机队、农田队、基建队、卫生所、小学校、小卖店等。经过5年的艰苦创业,农场初具规模。1968年耕地面积发展到4500亩,经营利润达5万元;1964年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的砖瓦结构的办公场所四合院及560平方米的两栋砖瓦结构居民住宅竣工,生活办公条件得到改善;1965年打基井一眼,结束了吃地表水的历史。特殊历史时期(1968—1978年) ——柳河“五·七”干校阶段。1968年5月6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成立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柳河“五·七”干校革命委员会的批示》的批件,其内容是决定在省委机关柳河农场原址建立“五·七”干校,以培训干部为主,柳河“五·七”干校随即诞生。干校人员分为三种:所培训的学员称为干校学员,下放劳动的干部称为“五·七”战士,下乡知青称为革命小将。干校实行场校分设,下属的厂、站、队等生产单位合并组建附属农场。1968年10月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晚间全国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发柳河“五·七”干校的消息,题目是《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10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这则消息。1979年2月17日,国务院文件,国发〔1979〕40号《国务院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黑龙江省省委做出决定,撤销柳河“五·七”干校。10月6日,黑龙江省委常委82次会议确定撤销柳河“五·七”干校,将其移交给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恢复柳河农场,此时农场拥有耕地面积为18000亩。柳河“五·七”干校在办学的11年间,共接收原省直机关下放劳动干部2478人,共培训在职干部6528人,培训班共培训44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