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山:
简介 原安徽省徽州地区(今黄山市)按上级要求在1983年分出太平县和歙县汤口等地成立县级黄山市归安徽省直辖,但因行政利益之争,徽州地区并不希望太平县与歙县汤口等地的分出,因此向上级提出合并徽州地区和县级黄山市成立地级徽州市,最终这一要求在1987年得以实现,但代价是把徽州之名被黄山取代成为地级黄山市,原徽州地区重要属县绩溪县划归宣城地区管辖。从此徽州之名成了地级黄山市下辖一区的名字,而原“徽州”的内涵不复存在,虽然原徽州地区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了旅游业并提升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但同样造成历史文化的割裂和地名的混乱,引起舆论的广泛争议,因而被称之为“徽州改名事件。追本溯源宣徽界山 黄山是宣徽界山,位于徽州歙县、休宁县和宣州太平县之间,但是黄山的精华部分即人们通常所说的黄山风景区则是歙县和太平县共有的,歙县约占7/9,太平县约占2/9。
黄山图经宋代《黄山图经》:“黄山,旧名黟山,见《水经注》,盘踞宣歙二郡之境,广五百里,东南歙州歙县属,西南休宁属,各百二十里,东北宣州太平属,八十里。”明《徽州府志》:“黄山三十六峰,唯翠微、仙人、望仙属太平,余俱属歙郡”。歙县从南宋始,历元明清三代,共设黄山巡检司主官47任,太平没有任命一个,连民国的黄山建设委员会也在歙县境内。而太平从未设立黄山管理机构,而且与黄山景区交界处还有三处关隘,歙县与黄山交界处一关也没有。并非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说的“黄山自古属于太平”,嘉庆《太平县志》清嘉庆《太平县志》明确记载“县南三十里曰黄山”,而非“县中三十里”或“县内三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