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
1.经济师王兴平 王兴平1961年1月生,辽宁本溪人,硕士,本钢矿业公司劳动工资处经济师。主要学术成果:参与创立“企业 CEE管理模式的研究”获辽宁省教育学会二等成果奖,“企校联合培养双导硕士生的尝试”、“CEE管理机构的设置类型、原则及管理”、“CEE为企业服务的实践与探索”三项获省教委成果奖;撰写了《实行课题培训,推动企业生产发展》、《实行双导师制。培养在职硕士研究生》等大量论文,在国家、省部级刊物上发表。[1]2.重庆巫山县“黑老大”王兴平 12月22日17时讯上午,重庆巫山县“黑老大”王兴平被依法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王兴平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4.2万元。 据悉,2003年以来,被告人王兴平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在重庆巫山县境内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毒品、抢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2008年4月1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兴平等19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王兴平被判处死刑,其余18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至死缓不等的刑罚。#bk-album-collection-box-2456695{width:687px; height:228px; border:1px solid #C6E1F5; border-top:2px solid #268BD7; margin-bottom:30px; overflow:hid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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