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
地理位置: 洛浦县位于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边缘,地处东经79o59′-81o83′,北纬36o30′-39o29′东邻策勒县,南靠昆仑山,西以玉龙喀什河为界与和田县、市隔河相望,北伸延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与阿克苏市、阿瓦提县为邻,南北长约337.5公里,东西宽约24.9公里至67.5公里,总面积14287平方公里,其中:山地10.2%,平原绿洲占5.8%,沙漠占84%。 县城西距和田市22公里,北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2007公里,直距约900公里,315国道横贯全县。1996年10月库尔勒-民丰沙漠公路建成通车后,又使洛浦县到乌鲁木齐市的公路里程缩短约500公里,现在到乌鲁木齐市只需22-26小时。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是交通线长,信息相对闭塞,人、财、物流转慢等。
政区沿革: 洛浦县古属于阗国,汉时属西域都府统辖,汉唐以来,一直是于阗国经济、文化的中心地带。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拔和田直隶州玉龙喀什河以东15庄,于阗西境乙根兰干以西23庄置洛浦县(清光绪34年所修《洛浦县乡土志》)。 县治洛浦县庄(即今洛浦镇)。光绪二十九年(1903)第一任知县到任,正式划定县界,建立县衙,时属喀什道和阗直隶州管辖。1938年改属和阗行政长官公署。1950年4月成立中共洛浦县委员会,建立洛浦县人民政府。1955年10月,洛浦县人民政府改为洛浦县人民委员会,1989政区划分:洛浦县辖八乡两镇(吉亚乡、布亚乡、恰尔巴格乡、纳瓦乡、山普鲁乡、杭桂乡、多鲁乡、拜什托格拉克乡、洛浦镇、玉龙喀什镇)、一个直属管理区(阿其克管理区),238个行政村,有良种场、苗圃、林场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