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太镇:
历史沿革 广太镇乃来往者必经之道,南岸有碧水岩庵,俗称“渡广太镇头庵”,昔有学子吟诵“碧水流沙长”之诗句;岸边有一深潭(称“观音娘潭”)和一株古葵树。尔后旧铺逐渐扩大,明代年间更名为广太。“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惠来知县张玿美以广太乡为闽粤往来孔道,界处崇山,离县甚远,必需专员管理,应设巡检一员在广太驻扎,盗贼私枭,专责捕缉,遇有失事,照专管例议处。若沿途递解饷鞘人犯等事,凡到广太,令该巡检验明申报,拨役护送,毋庸绕道抵县,致滋耽搁。详情允设广太司巡检一员,给印信,其巡检衙役,照经制额数添设,所需官俸役食,将奉在汰北山驿驿丞额编经费银两拨给。”(摘自《清·惠来县志》 )。
广太镇,清代以前属龙溪部,称广太乡,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称广太镇,置广太区,包括广太镇、新东乡、区中乡、月南乡、溪南乡、东墩乡等一镇五乡。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改称第四区,包括广太镇、月南乡、南溪乡、新东乡、东墩乡、葵陇乡、梅峰镇、南阳乡广太镇、松阳乡、云落乡、高埔乡等二镇九乡。1949年4月26日广太镇解放,同年8月1日惠来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广太区辖一个镇和十四个行政村,包括广太镇和元青、屯溪、溪北、岭后、岭南、新湖、横坡、石角、葵长、玄武、长春、吉成、溪南等行政村。1952年5月,改称惠来县第三区,辖广太镇和十个乡。1953年4月,惠来县第三区辖广太镇和十三乡、七十三自然村。1956年12月撤区建乡,改为广太镇。1958年9月14日,全县取消乡镇建制,实行政社合一,把广太镇、青坑乡所属地区合并,成立红星人民公社。1958年12月惠来、普宁并县,红星公社隶属普宁县管辖;1961年恢复惠来县建制后,改称惠来县广太公社。1983年11月实行政社分设,设区建乡,改为广太区,辖广太镇和十六乡。1986年10月撤区建乡,重新改为广太镇迄今。种植业 根据当地气候凉爽的特征,广太镇镇抓住中国夏季高温季节芹菜病害发生严重,难以种出商品性好的芹菜,市场供不应求的这一实际,广太镇政府会同县上有关部门引资金引技术,与杭州蔬菜贩运大户方老板签订在张家寺村一社种植50亩西芹示范点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