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镇:
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绥阳镇地理位置 绥阳镇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北部,南距东宁县62公里,北距鸡西市150公里,东距绥芬河25公里,西距牡丹江市123公里,滨绥铁路、301国道、鸡图公路均横跨境内。
全镇地域面积1919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30°09′—130°48′,北纬44°10′—44°49′,属中纬度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平均海拔高度550米,平均积温为2000—2200℃,无霜期为95天至105天。总人口4.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271人,非农业人口20729人,耕地面积91305亩,人均耕地4.5亩,境内辖10个居委会、24个村委会:第一~第十居委会,先锋村、爱国村、红旗村、柞木村、柳毛河村、联兴村、曙村、河南村、三道村、太平村、二道村、新民村、北沟村、菜营村、蔬菜村、绥西村、三道河子村、太岭村、九里地村、细鳞河村、鸡冠村、双丰村、细岭村、河西村,一个街道办事处,48个党支部,农村党支部24个,共有党员1207人,其中农村党员587人。历史概况 绥阳,原名“小绥芬”,因小绥芬河从镇中穿过而得名。1882年(清光绪八年),推行“屯垦实边”政策,宁古塔以东设立6屯,绥阳地区设立小绥芬屯。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开始修筑中东铁路,从海参崴至此设第六站,人们惯称为“六站”。清代“光宣之际”,先后属绥芬厅、东宁厅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东宁县管辖。1922年,奉系军阀张宗昌出任绥宁镇守使,在绥芬河一带屯兵数万,为了筹措军饷,广种罂粟和开设赌场,外省农民大量流入,小镇人口猛增,耕地发展到三四千垧之多。东北沦陷后,1934年设小绥芬保,1938年伪东宁县公署于此设办事处,因其位于小绥芬河北岸,为“小绥芬河之阳”,遂命名绥阳办事处,从此改称“绥阳”。1939年6月,伪满设置绥阳县,为伪县公署驻地,改为绥阳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为绥阳县政府驻地,仍称绥阳街。1948年10月,绥阳县并入东宁县,改设第二区,并为区政府驻地。同年,在小绥芬河南岸组建绥阳林业局,工业人口逐渐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仍为第二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绥阳镇。1958年9月,与金厂、细鳞河乡合并成立曙光人民公社,后改为绥阳公社。1962年3月,与原金厂、细鳞河两个乡分开,分设绥阳镇公社和金厂公社、细鳞河公社。1984年将绥阳镇公社改称绥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