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坡镇:
行政单位全称 海南省屯昌县乌坡镇基本概况 乌坡镇处于东经110°04′,北纬19°81′—19°19′,属热带季风气候,高温多雨,干湿季分明,年均降水量为2127毫米。土地总面积7795.7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669公顷,园地面积923.8公顷,林地面积2304.43公顷。直辖11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总人口18630人,其中墟镇人口3566人。城镇化水平18.35%,盛产槟榔、橡胶、花生、豆角,素有“槟榔之乡”和“花生之乡”的美称。镇上只有一个中学--乌坡中学,只设初中,高中要到县里或是别的地方去读。镇上惟一一个镇小学---中心小学,和中学相近。历史沿革 据《乌坡镇志》记载:明朝中期至清朝末期(1480年至1911年),乌坡地区曾名为吕一图,隶属定安县南乡南黎都;民国十年(1921年)撤消吕一图,成立团董会,隶属定安县第九辖区;民国廿四年(1935年)取消团董会,成立乡,下设保甲;民国三十年(1941年),日本军队占领乌坡地区,设立日伪维持会,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八月日本占侵者投降,日伪维持会垮台;民国十七年至三十四年,设乌坡乡;民国三十六年,国民党政府设立乌坡乡民主政府,没有固定驻地,流动在坡心、鸭塘一带村庄办公(1948年3月,中共海南区党委决定成立琼中县,乌坡地区划归琼中县所辖)。建国后的地区行政区划 1949年2月,中共海南区党决定建立定西特别区,乌坡地区划属定西特别区管辖;1950年5月,海南岛解放,定西特别区并入新民县(今屯昌县),乌坡地区为新民县第二区所辖,下设新民、新建、新坡三个乡;1952年调整辖区,乌坡地区隶属屯昌县第四区辖,下设有南东、青梯、坡心等七个乡;1957年撤区并乡,成立乌坡大乡;1958年9月,乌坡、南吕和枫木合并为钢铁人民公社,乌坡为钢铁公社的一个管区;1959年钢铁公社改称为南吕公社,乌坡称为南吕公社乌坡区;1961年5月,定昌县分县,恢复屯昌县,建立乌坡人民公社。1983年9月恢复区乡建置,称乌坡区。1987年3月,撤区建乡(镇),至今称为乌坡镇,直辖鸭塘、岭头、乌石坡、坡心、美华、南东、青梯、从良、村仔、白毛坡、玖耐11个村委会和乌坡墟社区居委会,共72个自然村,121个经济社。经济情况 乌坡镇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镇。槟榔、橡胶和用材林是乌坡镇的三大经济支柱产业。经济发展具有很明显的区域性,东部以鸭塘村委会为中心,重点发展槟榔种植,带动了岭头、乌石坡村委会;南部以坡心村委会为中心,重点发展橡胶种植,带动了美华村委会;西部以村仔村委会为中心,发展瓜菜种植,有效地带动了南东、从良村委会;北部以玖耐村委会为中心,重点发展糖蔗种植和芋头加工业;中部以乌坡墟社区居委会为中心,重点发展槟榔加工业和第三产业。
2007年槟榔种植面积高达11984亩,其中新种982亩;收获面积为6611亩,槟榔青果收获高达2835吨,整年加工槟榔干果1100吨,年产值将突破1760万元。橡胶种植面积为21187亩,比去年增多759亩,其中改良更新品种350亩,实收面积13315亩,年产干胶900吨,年产值1620万元。;用材林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森林覆盖率达到了37.91%。2007年该镇农业总产值8671万元,同比增长12%;人均农业总产值增加量为581元;农民人均收入3175元,比去年人均2835元增长了12%,达到了全县平均增长幅度;地方财政总收入32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 52万元,超出原计划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