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山镇:
行政区划 沛县辖镇。沛栖公路纵贯南北,中有龙口河穿境而过。辖栖山东村、栖山西村、大王楼村、石楼村、齐庙村、马村、姜梨园村、何孟庄村、单庄村、吴唐村、王梨园村、蒲庄村、孟寨村、朱新楼村、席楼村、姜村、新庄村17个村委会。历史景观 栖山一带历史上属于黄泛区,古黄河历次决口,把这里冲积成一片平原。依现在纵贯栖山镇的闫栖公路为界,公路东有部分棕红色淤性土壤,公路西全是黄色沙质土壤,适宜种植三麦、玉米、杂粮、红芋、棉花、瓜菜、果木。境内原有西南、东北走向红芋两条自然漫河:南面是鹿湾河,河道较深,北面是古泡水故道,分支较多,以致境内地貌略有高洼之别。栖山是沛县境内唯一的一座山,据传栖山古有七个山峰,故曰栖山,后因历代洪水淤积,沧桑巨变,仅存的一个山峰,坐落在栖山村中央,西南、东北走向,1948年沛县解放前夕,尚能见到这座长约40多米,宽8-10米、高3-4米的青色石灰岩小山。历代里的圩、寨、区、乡、镇的行政区划单位都以栖山命名。解放后,由于连年采石供应公、民建筑,今已成为一个深40米,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大石坑,仰头不见山,低头看碧潭,现在有些人戏称栖山为“奇山”了。历史沿革 栖山镇历史悠久,自古隶属沛县。春秋战国时期,已形成村落。依据1971-1983年三次在栖山出土的汉墓及随葬品推断,秦汉时代,这里已是人口稠密,农业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沛志载沛西南数十里有青龙桂籍山,山下有萧何饮马处,想此处当离栖山不远。清乾隆46年(1781年),黄河在河南省青龙岗决口,洪水淹没了沛城,县令郎赓迁县治于栖山,建砖城、官衙、书院、文庙,成为当时沛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咸丰元年(1851年),闰8月19日,黄河于蟠龙集决口,又淹没了栖山城,县令景步逵将县治迁于夏镇。从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四代算起,栖山作县治70年之久。民国2年(1913年),沛县分设2市5乡,栖山市与沛城市并列为同级行政区划单位。市议事会、董事会均设在栖山。
1928年栖山市改为栖山行政局,栖山行政局机关设在栖山。1931-1948年,国民党以栖山一带为第三区,抗日战争前区公所设在栖山。1944-1948年,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把现在栖山镇的西部划归沛铜县沙河区(后称王店区),东部划归沛铜县孟寨区。沛县解放前属共产党创建的冀鲁豫行署湖西专署领导。解放后,栖山划为沛县第四区,区公所设在前马村。因为前马村和栖山冯其谱在栖山镇高分子化工厂内调研近在咫尺,区里的重大集会活动都在栖山。1949年3月-9月,沛县归属平原省湖西专署领导。1949年10月-1952年底,沛县划归山东省,1953年1月沛县复归江苏省。现在栖山镇的区划是1962年调划公社时确定的。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取消乡的建制后改名栖山人民公社。1983年取消公社体制恢复乡的建制,改称栖山乡。1991年12月23日栖山撤乡建镇,改称栖山镇。栖山镇下辖17个行政村,含60个自然村。1995年总人口为32732人。其中有兄弟少数民族回、布依、壮、苗共10人,其余均为汉族。各村各族人民和睦相处,亲如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