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
炉霍,昔称“霍尔章谷″,藏语“霍尔″意指蒙古人,“章谷″意为山岩石上。因霍尔章谷土司的官寨处于山岩上,系蒙古族后裔,故称“霍尔章谷″。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置屯时取名“炉霍″,因炉(打箭炉)至霍尔为入藏要道,故名
隋为附国地,唐、宋属吐蕃。元属吐蕃等处宣慰司。清雍正五年(1727)置霍尔竹窝(朱倭)安抚司,霍尔章谷安抚司。光绪二十三年(1897),置炉霍县。1936年,红军长征经炉霍,在炉霍成立县博巴政府和朱倭区博巴政府、虾拉沱区博巴政府,雅德、更达、瓦达、瓦桶、瓦角、泥巴乡博巴政府。民国28年(1939),属西康省第四行政督察区。1950年属西康省藏族自治区。1955年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990年全县辖3区、1镇、16乡。县治新都镇,距州府康定291公里,距省政府成都657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