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直隶总督署:
总督署简介 古城保定的直隶总督署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裕华路,是清代直隶总督的办公处所,是直隶省的最高军政首脑机关,是我国现存的唯一一座最完整的清代省级衙署。这座衙署启用于雍正七年(1729年),直到清亡后废止,历经182年,可谓是清王朝历史的缩影,历史内涵十分丰富,有“一座总督衙署,半部清史写照”之称。1988年1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督 总督作为朝廷派出的命官,并逐渐形成官制从明代开始清代定鼎北京以后,直隶总督署内部照(16张)总督、巡抚的设置进一步走向制度化,清初有一段曾经是督抚并存。不久,总督由临时派遣转为定制,由专管军务发展到综理军民要政,实际已成为地方最高军事、行政长官。管辖区域 直隶是天子脚下的畿辅重地,其地位较他省为重。直隶总督经历了由中央直辖到地方统辖的过渡时期。统兵是总督的专责,直隶总督统兵除了维护地方安全外,还负责保卫京师的重任,因此当时有诗云:“三资辅为政,屏藩卫帝京。”说明朝廷对直隶总督统兵保卫京师格外关注。
从雍正二年(1724年)李维钧首任直隶总督起,到宣统三年(1911年)张镇芳署理直隶总督止,187年中共产生直隶总督74人,99任次,有的只任数月,任职5年以上的只有方观承、周元理、李鸿章、袁世凯等10余人。其中李鸿章任期最长,他3次受命,先后达28年之久。这种平均不到两年一任次的频繁更替,原因除有的总督病故、革职或降调外,还是清朝中央驾驭地方大吏的一种手段。因为朝廷唯恐地方官久居一地,结党营私,难以控制,认为适当调换可免于此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