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乡:
1、黑龙江省宝清县龙头乡 龙头镇位于黑龙江省宝清县完达山北鹿、挠力河上游,距宝清县城30.5公里,山清水秀,草丰土肥,人杰地灵,物产丰富,是镶嵌在北国边陲小城的一颗璀璨明珠。全镇辖10个行政村,16个自然屯。总面积110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5%。全镇总人口12000人,其中农业人口9000人,人均耕地7.3亩。自然条件比较优越,属大陆性气候,无霜期120-140天,年有效积温2300-2500度,年降水量达534mm左右,是发展绿色食品的“天然宝地”,是国际欧盟组织认证的有机食品基地之一。
龙头乡,以驻地龙头村得名。龙头村,以其东南500米处龙头山得名。东北沦陷后,龙头村一带是日本移民开拓团驻地。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7月,始建龙头村,1950年隶属第三区。1956年7月,撤区划乡,龙头村隶属头道河子乡。1958年县政府在此建畜牧场。1960年场社分开,改为龙头公社。1984年5月,改为龙头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