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
定义范围 世界各国划分城乡的标准不同,小城镇的范围也各不相同。世界上多数国家或地区都以居民点的人口数量作为划分城乡的主要标准。一般来说,人口密度较大的国家或地区,城镇人口标准的起点较高,小城镇人口的下限和上限也较高。反之,人口密度较小的国家或地区,城镇人口标准的起点较低,小城镇人口的下限和上限也较低。组成部分 中国的小城镇大体上由 3个部分组成:一是非农业人口20万以下的小城市。二是经省级国家机关批准设置的镇,即建制镇。它包括:①县级地方国家机关的所在地。②总人口在 2万以下的乡而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的集镇;总人口在 2万以上的乡而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集镇。③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区、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人,但确有必要设置而又经过批准的小镇。三是农村集镇,即非建制镇。历史发展初期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城镇的发展极其缓慢,直到1800年,世界城镇人口仅占总人口3%左右,而且绝大多数都是规模不大的城镇。随着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的发展,世界城镇化的进程大大加快。19世纪以来,世界小城镇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并正在进入第三阶段。第一阶段是19世纪初至19世纪中期。这一时期,近代工业首先在纺纱、织布、印染等部门建立起来。与这些轻工业部门的发展相适应,世界人口城镇化的突出特点是小城镇的加速发展。发展期 1800年(这是对世界城镇人口有比较可靠估计数字的最早年代)至1850年,世界城镇人口由2930万增至8080万,增长1.8倍。其中1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人口从1370万增至5180万,增长 2.8倍;小城镇人口在城镇人口中的比重也由46.8%上升到64.1%。第二阶段 是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50年代。这个阶段,煤炭、钢铁、机械、化学、电力等重工业部门得到了迅速发展,与这些工业部门的发展相适应,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较快地发展起来。反之,小城镇的发展速度却逐渐减慢,比重也逐步下降。1850~1950年,世界城镇人口由8080万增至 70640万人,增长7.7倍;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由4个增至72个。同期,1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人口由 5180万增至30040万,仅增长4.8倍。它在城镇人口中的比重也由 64.1%下降到42.5%。第三阶段 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电子、宇航等新兴工业的迅速发展和煤炭、钢铁等传统工业的相对衰落,许多发达国家的人口城镇化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即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比重或人口数量持续下降,中、小城镇人口比重或人口数量逐步回升。美国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1950年是17.6%,1977年下降到13.4%;同期1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人口却由 29.7%上升到 37.4%。国外发展 英国 7个大城市群的人口,1951年曾达到1855万,1971年减少到1775万,它们在城镇人口中的比重由46.8%下降到41.3%。日本5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也从1975年的24.8%下降到1978年的23.3%。发达国家人口城镇化的这一新动向表明,小城镇的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20世纪50年代之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仍在盲目地、片面地发展。由于发展中国家人口基数大,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几乎比发达国家快 1倍。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一时期,小城镇的发展仍然是缓慢的,其人口在城镇人口中的比重仍在继续下降。1950~1970年,世界城镇人口由70640万人增至 139900万人,增长98%;同时期,10万人口以下小城镇人口由30040万增至53510万,仅增长78.1%,它们在城镇人口中的比重已由42.5%下降到38.2%。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人口城镇化经验的逐步积累,发展中国家的小城镇将会进入加速发展的阶段。国内发展 中国小城镇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古代曾经是小城镇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但是,到了近代,许多小城镇逐渐衰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小城镇曾一度发展较快。从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的失误,小城镇的发展遭受了严重挫折。例如,1949年有县级市68个,1961年曾发展到 127个,1976年降到89个。建制镇的发展状况也是如此,1949年约有2000个,1953年发展到5402个,1978年降到2850个。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小城镇有了较快的发展(见1985年年底中国小城镇发展概况一览表)。
小城镇社区表中数字说明,1985年底中国小城镇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0.40%,占城镇总人口的68.36%;其中非农业人口占全国非农业人口的 44.50%,占城镇非农业人口的54.26%。社会功能中心效应 它是周围农村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的中心。小城镇是农村工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基地,农村商业和服务业最集中的场所,农村交通运输和信息传递的枢纽,农村政治、行政、社会组织活动的中心,农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最发达的地方。加强小城镇建设,有利于支援农业,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和商品化;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发展农村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加强对农村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农村的民主和法制建设;有利于传播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的现代化。链接效应 它是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在商品经济基础上,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乡之间在人员、物资、资金和信息等方面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交流越来越频繁,小城镇则是城乡之间进行联系和交流的中间环节。加强小城镇建设,不仅有利于小城镇社区本身的发展,而且对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发展也必然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就小城镇为大中城市服务而言,它可为城市提供原材料、农副产品、初级日用品和各种劳务,为城市的产品、资金、技术、人才等开辟广阔的农村市场,还可容纳农村剩余劳力,从而控制大中城市人口的过分膨胀,接受城市更新换代淘汰下来的技术、设备、产品和企业,以促进大中城市的产业结构向高、大、精、尖、新的现代化方向发展。协调发展 它是社会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现代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口、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要素在城—镇—乡之间的梯度配置和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是充分发挥社会整体功能、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加强小城镇建设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镇—乡三级梯度结构,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是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实现城—镇—乡一体化和整个社会现代化的发展之路。特点人口状况 中国小城镇是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中间性社区,它具有许多亦城亦乡、非城非乡的特点。